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原标题: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中国福建姐妹两人在日本遇害 嫌犯被要求假结婚 岩崎龙也一审被判处23年有期徒刑。图片来源:新京报动新闻截图 新京报讯(记者 王洪春)中国姐妹在日本遇害一案有新进展。日本共同社4月19日报道,对因涉嫌杀害中国籍姐妹并抛尸山中而被控杀人、弃尸等罪名的日本无业人员岩崎龙也(41岁)的上诉,东京高等法院当日做出判决,撤销横滨地方法院处以23年有期徒刑的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新京报此前报道,中国籍姐妹陈宝兰和陈宝珍分别于2009年、2012年赴日留学。2017年7月11日晚,其家人向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求助,反映两人失联。事后,日本警方逮捕了陈宝兰生前工作的餐饮店的顾客岩崎龙也。 检方起诉书称,2017年7月6日,岩崎龙也闯入陈宝兰(当时25岁)及其妹妹陈宝珍(当时22岁)居住的横滨市中区某公寓,压迫两人颈部致死,并将尸体装入旅行袋搬出,于7日连包一起遗弃在神奈川县秦野市的山林。 2018年7月20日,日本横滨地方法院判处岩崎龙也23年有期徒刑。要求判处死刑的检方和主张无罪的辩护方均提起了上诉。 据日本共同社4月19日报道,东京高等法院当日作出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报道称,东京高等法院认定,作为量刑标准的过往案例与本案类型不同,出现了错误,报道称,法院的认定或可解读为,要求根据过往案例判处更重的刑罚。 在去年7月的一审判决中,地方法院以“未使用凶器的单独行凶杀害多人案没有在陪审员审判中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案例”为由,选择处以有期徒刑。 东京高等法院审判长中里智美认为,一审中作为判断标准的案例都是发生在亲属间的案件,“与本案属于完全不同的类型”。此外,鉴于被告人使用了相当大的力气压迫被害人颈部,中里认为“与使用凶器的情况相比,危险性没有质的区别”。 新京报记者 王洪春 编辑 周世玲 校对 陆爱英
- 最近发表
- 随机阅读
-
- 丽江市永胜县重拳整治医疗卫生健康行业乱象初见成效
- 卖狗粮又不赚钱了?这家公司2018年净利润跌回了三年前
- 天地之路铸梦想 融合最美家国情
- 丽江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主题党日活动
- 许志安出轨视频流出原因曝光:与司机价钱没谈妥
- 90后妈妈患产后抑郁 为整条街栏杆织上彩虹毛衣
- 下月起,你爱吃的这些食品要涨价了?!看完清单想哭
- 俞正声会见巴西联邦共和国总统
- 高考报考:这些大学都是985、211,而且录取分数低,简直就是捡漏的好选择
- 歌斐资产全委团队荣获两项大奖项
- 初二女生20天内遭到生父多次性侵 生母竟帮忙捂嘴
- 李克强会见巴西联邦共和国总统
- 中共中央党校举行秋季学期开学典礼 刘云山出席并讲话
- 俞正声会见巴西联邦共和国总统
- 4分钟速览《大国外交》之《东方风来》
- 神吐槽:来自东方的神秘力量 竟可轻松戒毒瘾
- 荣景已逝?外媒:德国结束经济黄金时期
- 安徽石台牯牛降 皖南小九寨,冷门又美爆 五一小长假来这里准没错!
- 中国电竞战队4AM伦敦“吃鸡”杀入总决赛,韦神接受专访
- 奔驰维权女车主回应债务纠纷:漏洞百出 实在太无聊
- 搜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