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原标题: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中国福建姐妹两人在日本遇害 嫌犯被要求假结婚 岩崎龙也一审被判处23年有期徒刑。图片来源:新京报动新闻截图 新京报讯(记者 王洪春)中国姐妹在日本遇害一案有新进展。日本共同社4月19日报道,对因涉嫌杀害中国籍姐妹并抛尸山中而被控杀人、弃尸等罪名的日本无业人员岩崎龙也(41岁)的上诉,东京高等法院当日做出判决,撤销横滨地方法院处以23年有期徒刑的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新京报此前报道,中国籍姐妹陈宝兰和陈宝珍分别于2009年、2012年赴日留学。2017年7月11日晚,其家人向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求助,反映两人失联。事后,日本警方逮捕了陈宝兰生前工作的餐饮店的顾客岩崎龙也。 检方起诉书称,2017年7月6日,岩崎龙也闯入陈宝兰(当时25岁)及其妹妹陈宝珍(当时22岁)居住的横滨市中区某公寓,压迫两人颈部致死,并将尸体装入旅行袋搬出,于7日连包一起遗弃在神奈川县秦野市的山林。 2018年7月20日,日本横滨地方法院判处岩崎龙也23年有期徒刑。要求判处死刑的检方和主张无罪的辩护方均提起了上诉。 据日本共同社4月19日报道,东京高等法院当日作出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报道称,东京高等法院认定,作为量刑标准的过往案例与本案类型不同,出现了错误,报道称,法院的认定或可解读为,要求根据过往案例判处更重的刑罚。 在去年7月的一审判决中,地方法院以“未使用凶器的单独行凶杀害多人案没有在陪审员审判中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案例”为由,选择处以有期徒刑。 东京高等法院审判长中里智美认为,一审中作为判断标准的案例都是发生在亲属间的案件,“与本案属于完全不同的类型”。此外,鉴于被告人使用了相当大的力气压迫被害人颈部,中里认为“与使用凶器的情况相比,危险性没有质的区别”。 新京报记者 王洪春 编辑 周世玲 校对 陆爱英
- 最近发表
- 随机阅读
-
- 奔驰女车主诈骗700多万?上海警方:确实曾被追债
- 小规模纳税人季报退税怎么做账?老会计举例分享!
- 清朝军舰“海圻号”曾计划环球航行
- 河北“袁府”是养老院?白岩松:要真是,就感动中国了
- 未来7天,运势一路飘红,财运大旺事业顺利的生肖!
- 被包拯吐了一脸口水,宋仁宗为什么留着不擦?
- 白宫新闻秘书被曝多次发表误导性言论,美记者:她应该被解雇!
- 维权奔驰女车主涉高额诈骗?警方这么说…
- 网易新闻频道首页改版意见反馈
- 谁是香饽饽 机构提前布局暖春行情“底牌”
- 当狗狗收到生日蛋糕,脸上的表情绝了……
- 网红“发泄屋” 减压新奇方式
- 辽宁遭暴雨侵袭致城市内涝 紧急转移逾12万人
- 许志安出轨视频流出原因曝光:与司机价钱没谈妥
- 4.21日运
- 中国电竞战队4AM伦敦“吃鸡”杀入总决赛,韦神接受专访
- 自从家里养了猫,我的智商是越来越不够用,每天找猫猫让我头秃
- 70年前北影厂成立,拍摄经典作品你看过几部丨日签
- 卖狗粮又不赚钱了?这家公司2018年净利润跌回了三年前
- 连续四艘航母驶进印度洋,巴铁不再是主要目标,俄称背后有大阴谋
- 搜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