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原标题: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中国福建姐妹两人在日本遇害 嫌犯被要求假结婚 岩崎龙也一审被判处23年有期徒刑。图片来源:新京报动新闻截图 新京报讯(记者 王洪春)中国姐妹在日本遇害一案有新进展。日本共同社4月19日报道,对因涉嫌杀害中国籍姐妹并抛尸山中而被控杀人、弃尸等罪名的日本无业人员岩崎龙也(41岁)的上诉,东京高等法院当日做出判决,撤销横滨地方法院处以23年有期徒刑的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新京报此前报道,中国籍姐妹陈宝兰和陈宝珍分别于2009年、2012年赴日留学。2017年7月11日晚,其家人向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求助,反映两人失联。事后,日本警方逮捕了陈宝兰生前工作的餐饮店的顾客岩崎龙也。 检方起诉书称,2017年7月6日,岩崎龙也闯入陈宝兰(当时25岁)及其妹妹陈宝珍(当时22岁)居住的横滨市中区某公寓,压迫两人颈部致死,并将尸体装入旅行袋搬出,于7日连包一起遗弃在神奈川县秦野市的山林。 2018年7月20日,日本横滨地方法院判处岩崎龙也23年有期徒刑。要求判处死刑的检方和主张无罪的辩护方均提起了上诉。 据日本共同社4月19日报道,东京高等法院当日作出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报道称,东京高等法院认定,作为量刑标准的过往案例与本案类型不同,出现了错误,报道称,法院的认定或可解读为,要求根据过往案例判处更重的刑罚。 在去年7月的一审判决中,地方法院以“未使用凶器的单独行凶杀害多人案没有在陪审员审判中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案例”为由,选择处以有期徒刑。 东京高等法院审判长中里智美认为,一审中作为判断标准的案例都是发生在亲属间的案件,“与本案属于完全不同的类型”。此外,鉴于被告人使用了相当大的力气压迫被害人颈部,中里认为“与使用凶器的情况相比,危险性没有质的区别”。 新京报记者 王洪春 编辑 周世玲 校对 陆爱英
- 最近发表
- 随机阅读
-
- 立法拟明确:接种疫苗死残 不能排除是异常反应也补偿
- 网易新闻频道首页改版意见反馈
- 掉发少了,皮肤滑了,竟然是因为浴室里这个细节!
- 喜茶就与杜蕾斯官微互动致歉:已删微博 并无恶意
- 70年前北影厂成立,拍摄经典作品你看过几部丨日签
- 喜茶就与杜蕾斯官微互动致歉:已删微博 并无恶意
- 民调:乌克兰喜剧演员支持率达75%
- 二哈照顾小主人,结果却教宝宝“爬行”,感觉要被它带偏了
- 立法拟明确:接种疫苗死残 不能排除是异常反应也补偿
- 【柒爸日运4月21日】双鱼求职有好机会,天蝎容易被加班困扰
- 商户现身控诉奔驰女车主欠款不还,律师称公司担责而非个人
- 盘点中国高考“最惨”的6个省,一本分数读二本,一分干掉上千人!
- 宝妈妈怎样能发现宝宝有斜颈的发生?
- 怀孕8个月,离预产期越来越近,胎儿是什么样子的呢?
- 定了!庆祝海军成立70周年 海上阅兵23日举行 10余国派舰艇参加
- 中国长三甲系列运载火箭实现100次发射
- 农村濒临灭绝的“老东西”,不见得多值钱,但农民看到就回忆满满
- 优信:我被美奇金撞了一下腰
- 走进洛杉矶县植物园
- 跨境电商支付蓝海染红
- 搜索
-